2025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公示
2025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含山县发改委未建立节能审查联动机制,全县14家年电力消费量超500万千瓦时的铸造企业,未依法履行节能审查程序,均以节能承诺代替节能审查,行业监管缺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含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对全县铸造企业节能审查情况开展排查,建立完善台账资料。
(二)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履行节能审查程序,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进行节能验收。
(三)建立节能审查联动机制,对应办未办节能审查的企业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四、目标任务
未依法履行节能审查程序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铸造企业节能审查要求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问题排查与整改。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经走访核查,全县14家年电力消费量超500万千瓦时的铸造企业,常裕机械、宝兴铸造等12家企业节能手续均合法合规,企业依法履行了节能审查程序。其中常裕机械等5家企业均在开工前已编制节能报告并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宝兴铸造等7家企业均上报数个项目,每个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都依法履行了节能审查程序,开工前均将项目节能承诺表向我委报备。大力精密机械2021年6月新上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新嘉机械2024年3月新上年产12000吨机电配件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存在年综合能源消费超过1000吨标准煤、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节能承诺代替节能审查问题,现均已完成节能审查整改。7月上旬以来,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14家企业节能审查逐一现场复核,现皆符合节能审查相关规定。同时,县发改委加强举一反三,对全县其他132家铸造企业节能审查情况逐一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均符合节能审查相关规定。
(二)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履行节能审查程序,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进行节能验收。今年以来,新开工的安徽海立绿色铸造先进产能项目等4个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节能审查,新投产的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节能验收。
(三)建立节能审查长效机制。已建立节能审查联动机制,县发改委会同县工信局、县统计局、相关镇(开发区)开展节能审查核查工作,对应办未办节能审查的企业,指导督促限期开展整改。每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新开工和新投产项目的节能审查、节能验收情况进行检查。今年3月,对2025年新开工的豪业钧泓新能源精密铸造产业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核查,均办理了节能审查;对新投产的翰宇机械年产3万吨发动机配件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节能验收核查,均办理了节能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55-8355627
电子邮箱:fgwbgs@mas.gov.cn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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