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劳动保护提示函
全县各用人单位:目前我县已进入高温季节,为保障职工在高温期间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严格执行高温作业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避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落实高温保障服务。企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防护知识。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及时调整岗位。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炎热天气下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把隐患查实、查细,整改到位。强化全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高温条件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让我们携手同行,在这个炎热的夏季,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含山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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