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03276088/202609-0000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住建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文字解读】含山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分配管理办法(暂行)政策问答 | |
| 关 键 词: | 政策 解读 | ||
索 引 号: |
01003276088/202609-00002 |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住建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含山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分配管理办法(暂行)政策问答 |
| 关 键 词: | 政策 解读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维修更新的重要资金储备,被誉为房屋的“养老金”。随着我县维修资金归集规模不断扩大,业主对资金保值增值、使用透明、服务便捷等方面的诉求日益增强。为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问答形式解读大家普遍关心的10个问题。
一、问题解答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是如何确定的?
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存款利率、资产规模和服务效能等因素,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用于资金缴存、协存、定存,以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2.维修资金采取什么计息方式?当年的基础利率如何确定?
答:采取稳定利率方式,以年度为单位计息;以每年1月1日的活期存款利率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当年计算的基础利率。
3.业主当年交存的维修资金如何计息?
答:业主当年交存的维修资金,在本年度内自交存之日起,按活期利率向业主计息。
4.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自次年度起如何计息?“滚存计息”应如何理解?
答:自次年度起,按当年银行同期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业主计息,并实行滚存计息——即利息计入本金,逐年累计滚动生息,实现资金的持续增值。
5.当年使用维修资金的部分如何计息?
答:当年使用的部分不计利息;使用结余部分按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息。
6.计息结转和利息分配是如何安排的?
答:每年度计息结转日为12月31日,于次年一季度确定计息分配额度;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利息额度按类别及时分配给交存业主,并记载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
7.业主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产生的利息会归谁所有?是否会返还给业主?
答:维修资金产生的利息归属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每年12月31日为计息结转日,次年一季度确定计息分配额度后,管理部门会把利息按类别分配给交存业主,并记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计入业主个人维修资金账户。
8.为什么业主当年交存的资金按活期利率计息,而自次年度起才按一年期定存基准利率计息?
答:因为当年交存的资金是陆续归集的,实际存期长短不一且不满整年,无法按整年定存计息,故在交存当年内先按活期利率计息;自次年度起,资金已完整持有满一年,即改按当年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并滚存计息。这一设计既贴合资金的真实持有周期,又能在满足存期条件后让业主获得更高的利息回报,体现资金保值增值的导向。
9.我想查看自己维修资金账户的交存、利息、使用情况,有什么途径?需要收费吗?
答: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建立综合查询系统,免费为交存业主提供查询服务。同时会按物业管理区域,适时向业主公示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节余情况以及账务明细,业主可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10.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会列支管理费用,这会不会减少我个人账户里面的利息?
答:管理费用是从维修资金整体的增值收益中列支,不会扣减业主个人账户已经分配入账的利息。该笔费用的列支需要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报备,同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
二、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含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维办主任 张祥明
政策咨询电话:0555-43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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