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003276109/202609-00002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土地
发布机构: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无
成文日期: 名       称: 【土地】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农村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关  键 词: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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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276109/202609-00002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土地
发布机构: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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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农村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2383            信息来源: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7-24  09:31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或村庄规划,且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220平方米,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用地建房的,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后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符合农用地转用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向省、市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可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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