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003276141/202608-00042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函
发布机构: 含山县卫健委 文       号: 含卫健函〔2026〕42号
成文日期: 2026-07-31 名       称: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  键 词: 提案 议案

索  引 号:

01003276141/202608-00042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函
发布机构: 含山县卫健委
文       号: 含卫健函〔2026〕42号
成文日期: 2026-07-31
名       称: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  键 词: 提案 议案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216            信息来源:  含山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6-07-31  15:03

曹庆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针对您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提案建议,确定专人办理,全力推动建议落实见效。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扎实推进我县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从政策上引领机构发展。

省市文件印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印发《含山县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上半年又出台了《含山县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大力营造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2026年市卫健委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马鞍山市普惠托育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对已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或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性托幼一体园,以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日补贴18元。该举措进一步支持了我县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降低人民群众生育、养育成本,加快推进我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多样化、普惠性的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开展服务,支持机构发展。

针对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现状,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提升各机构开展托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素质。一是开展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托育机构保健员和负责人培训班,提升机构保育员业务技能水平,对培训达标并考试合格的保健员颁发保健员证书。二是强化指导。成立含山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以县妇计中心为主导,开展卫生保健服务及评估工作。依据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积极开展卫生保健、评估等业务指导,指导各机构开展卫生评价自查、补漏并及时申请评估。三是卫生保健常态化。把3岁以下照护服务机构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和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定期帮助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培训和疫情防控指导。通过培训和指导,提高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托育意识,提高适龄婴幼儿的入托率;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托育机构的建设之中,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公立幼儿园开设托育班等多种形式拓展托育机构数量;加强督查指导,从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卫生保健等多角度出发,加强对各托育机构的督查和指导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构内婴幼儿的生命安全;争取各级的财政支持,加大对民营机构的奖补、补贴力度,降低普惠型机构的价格,营造运行良好的托育市场。

最后,感谢您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办理类别:A类

联系人:赵凡

电  话:0555-4959806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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