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03276141/202608-00041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函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卫健委 | 文 号: | 含卫健函〔2026〕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名 称: |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关 键 词: | 提案 议案 | ||
索 引 号: |
01003276141/202608-00041 |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函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卫健委 |
| 文 号: | 含卫健函〔2026〕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 名 称: |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关 键 词: | 提案 议案 |
周巧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变低生育率的相关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县卫健委立即组织人口家庭股、县计生协等进行调查研究,全力推动建议落实见效。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2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发〔2022〕14号),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我县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宣传优化生育政策
利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日、世界人口日等时机,以开设宣传咨询台、宣传横幅、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充分发挥阵地宣传、媒体宣传、微信QQ群等新媒体宣传的优势,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宣传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和生育政策的转变,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同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推进婚俗改革和社会风俗转变,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破除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儿童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形成积极向上的新型婚育文化。
二、扎实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
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补贴标准。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截至2026年3月底,我县合计发放育儿补贴资金4432.15万元,惠及14338名新生儿家庭,一定程度减轻了家庭育儿负担。
三、积极落实省、市具体配套政策
2022年市出台了《马鞍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马发〔2022〕20号);把生育支持政策列为今后人口工作的重点任务,我县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优化生育便民服务、推动生育政策落实、保障女性合法就业权益、创新住房支持政策等方面,全面落实具体的生育支持政策。适时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落实免费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开展健康口腔行动、提升不孕不育诊治水平等一系列行动,着实提升我县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为落实省、市生育支持政策,结合我省实施的“暖民心安心托幼”行动,市、县配套出台了一些对托育机构的奖补政策,对规范托育市场、加快托位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效果明显。截至2025年底,全县共有托育机构30家,其中托幼一体园21家,提供托位约2000个,基本上能满足群众的入托需求。
下一步,为了有效降低群众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群众的生育意愿,我县将继续落实上级各项生育配套政策,尽力为群众建设一个良好的生育环境,我们相信必将对我县的生育现状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人:赵凡
联系电话:0555-4959806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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