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03276141/202608-00037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函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卫健委 | 文 号: | 含卫健函〔2026〕3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28 | 名 称: |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关 键 词: | 提案 议案 | ||
索 引 号: |
01003276141/202608-00037 |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函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卫健委 |
| 文 号: | 含卫健函〔2026〕3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28 |
| 名 称: |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关 键 词: | 提案 议案 |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专题研究、统筹部署、全力推进,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精神卫生服务现状
我县现有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600余人,长期住院患者比例较高,家庭照护能力不足、专业托养场所缺失、医疗资源紧张等问题较为突出。目前全县仅有2所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床位长期超负荷运转,病情稳定患者出院后缺乏接续性康复托养服务。您提出的加快集中托养体系建设、整合部门资金、节约医保基金、降低社会风险的建议,完全符合我县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委已全部吸纳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精神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为彻底补齐我县公立精神卫生服务短板,我县已正式规划建设含山县人民医院康复中心(精神病分院),项目选址确定为原含山县东山中学校园内,按照“急用先行、分步实施”原则,分一期、二期推进。
(一)一期工程:利用现有实验教学楼改建,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设置床位180张,建设精神科门诊、病房、医技科室、康复活动区及安防、消防、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快速满足急性期患者收治和临时安置需求。
(二)二期工程:新建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按照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建设,设置门诊医技区、住院病区、康复训练中心、工娱治疗室、心理咨询室等,设置标准床位240—300张,建成集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干预、生活照护于一体的专业化精神卫生服务机构。
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论证,并正在推进建设方案编制、用地初步审查、县发改委项目立项、实施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社会稳评编制等前期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同步开展集中托养服务安排
精神康复中心建成后,我委将在项目内部同步开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服务,构建“急性期治疗—恢复期康复—稳定期托养—回归社会”全流程服务模式:
1、托养对象:本县户籍、病情基本稳定、监护人无能力照护或照护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覆盖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及有肇事肇祸风险患者。目前已经摸排托养目标人群1069人(其中低保947人、特困122人)。
2、服务内容:提供规范服药、病情监测、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工娱治疗、心理疏导、社会功能恢复等一体化服务。
3、费用保障:参照先进地区经验,整合民政、卫健、医保、残联、政法等部门相关补助资金,实行“部门资金统筹+家庭适当分担”的保障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医保基金。
4、规范管理:建立申请、评估、审批、托养、随访闭环管理机制,明确镇、村、医疗机构、监护人四方责任,确保托养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1、加快项目推进。抓紧完善规划、土地、环评、资金等前期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力争早日投用。
2、健全托养制度。牵头制定《含山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标准、准入流程、费用统筹和部门职责。
3、强化部门协同。会同民政、财政、公安、医保、残联等部门,统筹政策、资金、人员,形成工作合力。
4、提升服务能力。配齐精神科医师、护士、康复师、专业护工等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医、康、养、护一体化服务水平。
加快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体系建设,是重要民生工程、平安工程。我委将以此次议案办理为契机,加快推进精神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同步健全集中托养服务机制,切实减轻患者家庭负担、释放医疗资源、防范社会风险,不断提升我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感谢您对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55-4335020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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