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003275990/202603-0052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咨询/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含山县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政策问答】《含山县惠民殡葬费用减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 0555-4315934 关  键 词: 社会福利
政策咨询机关: 含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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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275990/202603-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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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含山县惠民殡葬费用减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443            信息来源:  含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3-04  16:56

一、政策基础类问答

问1:本次惠民殡葬减免政策文件全称、文号是什么?何时正式实施?

答:文件全称为《含山县惠民殡葬费用减免实施办法》,文号含民字〔2026〕2号,参照马鞍山市统一部署,自2026年3月15日起在全县统一施行。

问2:出台本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省、市殡葬改革与民生惠民工作要求,减轻群众丧葬刚性支出负担;二是强化殡葬公益属性,规范殡仪收费,杜绝隐形收费、捆绑消费;三是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推进移风易俗,实现“逝有所安、惠民减负”。

问3:政策适用范围包含哪些场所?外地身故能否享受?

答:1.适用场所:含山县殡仪馆,在本县完成遗体火化方可享受减免;2.本县户籍居民不在县殡仪馆火化的,不享受任何减免。

二、减免对象与人群问答

问4:普惠性全额减免的基础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含山县户籍,身故后在县殡仪馆火化的全体城乡居民,遗体五项基础殡葬服务费全额免除,不分城乡、不分职业。

问5:非本县户籍,哪些特殊人群也能同等享受全额减免?

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身故后在我县殡仪馆火化,可同等待遇享受五项费用全免:

1.含山县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2.驻含山现役军人;

3.在含山就业、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外来务工人员;

4.未登记户口的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

5.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

6.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三、减免项目、标准问答

问6:政策明确全额减免的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具体是哪些?

答:共5项刚需基础服务,按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全额免除:

1.遗体接运(限本县行政区域内);

2.遗体收殓(含正常死亡遗体的抬运、遗体卫生袋);

3.遗体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

4.遗体火化(平板炉的遗体火化费标准);

5.骨灰寄存(殡仪馆骨灰寄存室存放期限1年以内)。

问7:超出免费标准、额外自选服务怎么收费?

答:1.超出免费冷藏时长、超出免费寄存年限,差价由家属自行承担;2.骨灰盒、遗体美容、告别厅等延伸/特需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自愿选择,费用自理;3.未实际使用的减免项目,不折现、不退款、不转存。

问8:哪些项目不在减免范围内?

答:经营性墓地墓穴使用费、公墓维护管理费、殡仪用品、有偿丧葬礼仪服务、跨区域长途接运差价、骨灰安葬相关耗材等,均不属于减免范畴。

四、申请办理流程、材料问答

问9:办理减免需要提前到乡镇民政办申请吗?流程是什么?

答:实行殡仪馆现场“免申即享、一站式减免”,无需提前线下预审,流程如下:

1.家属到县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2.填写《含山县惠民殡葬费用减免申请表》;

3.提交全套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4.结算时直接抵扣减免费用,仅收取自选增值服务费用。

问10:办理费用减免必须准备哪些基础材料?

答: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逝者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3.医疗机构或公安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死亡证明;4.火化后留存火化证明备查。

问11:非含山县户籍人员需要补充什么材料?

答:1.在校学生: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

2.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3.务工外来人员: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原件;

4.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5.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需提供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问12:办理减免有没有时间限制?火化很久后还能补退费用吗?

答:减免在火化结算现场直接抵扣,火化完成、费用结清后不再受理退费补减免。

五、节地生态安葬配套奖补问答

问13:惠民减免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叠加享受。先享受五项基础殡葬费用全额减免,若家属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公益性壁葬/塔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可另行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问14:生态安葬补贴申领渠道、时限是什么?

答:逝者火化、完成生态安葬后30日内,经办人携带安葬证明、火化证、身份证、银行卡,到逝者户籍所在乡镇民政窗口申请;各镇民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做好减免工作并将逝者骨灰安葬。

六、违规情形、监督维权问答

问15:哪些行为不能享受惠民殡葬减免?

答:1.未在含山县殡仪馆火化;

2.材料造假、伪造证件骗取减免费用;

3.自愿放弃火化、自行处置遗体;

4.非含山县户籍人员,且非“问5”所述六类人员。

问16:遇到殡仪馆强制捆绑消费、拒不落实减免政策怎么投诉?

答:1.现场留存收费清单、录音、照片证据;

2.民政业务咨询投诉:含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3.政务服务热线:12345;

4.市场监管收费投诉:12315。

政策要求殡仪馆全场公示减免文件、免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不得将免费基础服务与高价用品强制捆绑销售。

七、补充便民问答

问17:减免资金由谁承担?对群众完全免费吗?

答:惠民殡葬减免资金由县财政统一保障,符合条件群众办理基础五项服务零费用,无需个人垫付后报销,现场直接免除。

问18:如果对减免政策不清楚,应该怎么咨询?

答:如果对殡葬惠民政策不清楚,可向县民政局或县殡仪馆咨询。咨询电话:含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555-4315934;县殡仪馆0555-2975830。也可拨打殡葬服务专项953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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