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03275704/202508-00016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含政〔2025〕6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名 称: |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传统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传统建筑保护名录 | ||
索 引 号: |
01003275704/202508-00016 |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含政〔2025〕6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 名 称: |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传统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传统建筑保护名录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传统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645号)文件要求,经全面普查、专家评审,确定了我县运漕镇原自来水供水塔、西大街19号民居在内的13栋房屋为传统建筑,现将我县第二批传统建筑保护名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压实传统建筑保护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我加强县传统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附件:含山县第二批传统建筑保护名录
含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文章看多了有点累?
扫微信给你看点不一样的东西
或微信搜索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