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1320300/202504-00001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林业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林业发展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专家解读】县林业发展中心林业工程师 申晓红:《马鞍山市含山县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596211 | 关 键 词: | 国土绿化 解读 |
| 政策咨询机关: | 造林经营股 申晓红 |
索 引 号: |
0101320300/202504-00001 |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林业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林业发展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专家解读】县林业发展中心林业工程师 申晓红:《马鞍山市含山县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关 键 词: | 国土绿化 解读 |
| 政策咨询机关: | 造林经营股 申晓红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596211 |
一、起草的背景依据
为维护长三角生态安全,2024年8月,马鞍山市与宣城市依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要求,联合申报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该项目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土绿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大规模绿化、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助力“双碳”目标及维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为确保含山县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绩效目标,打造质量、机制、效益示范样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1.文件起草阶段:含山县林业发展中心于2025年3月启动起草计划。
2.征求意见阶段:3月24日,向有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共征求到了1条意见,并予以采纳,主要是修改了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分工。
3.文件审查阶段:3月26日,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4.会议讨论阶段:3月27日,经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
5.文件印发阶段:3月31日,以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印发执行。
三、工作任务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2026年,项目总投资7985.27万元,计划实施国土绿化面积44162.38亩,其中:中幼林抚育39946.93亩、退化林修复1169.55亩、低产低效林改造205.31亩、人工造林594.58亩、四旁植树折合2246亩。通过这些任务提升全县森林质量,促进森林生态和经济效益。
四、主要内容
实施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采取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人工造林等措施。根据《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结合含山县立地条件、树种组成等情况,确定含山县中幼林抚育模型共9种;根据《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GB/T 44351-2024)《安徽省退化林修复技术导则》,含山县退化林修复分为乔木林一般退化修复和重度退化修复两种类型,主要采取补植补播、采伐修复等措施,设计模式4种;含山县低产低效林改造主要通过间伐改造、综合改造设计改造方式2种;根据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的立地条件,结合树种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设计造林模式2种;根据《乡村绿化技术规程》(GB/T 44347-2024),设计含山县四旁植树绿化模式3类;参照《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LY51404-98)中林区公路四级标准修建作业道路;蓄水池依据山区地形选择,保证布局相对合理,设计有沉淀池,能实现雨水汇集。蓄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以方形为主,需配置安全警示牌,每座蓄水池容量为50立方米。
该项目的推进共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旨在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1.建立机制: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制定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支撑和行为准则。
2.组织实施:采取全过程监管模式,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步骤进行严格把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护航打造“廉洁工程”。从苗木的采购环节开始到种植过程中,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操作,采用林木良种,保证种植质量;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不断优化种植方案和养护措施,确保项目在质量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达标验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从县级自查开始,层层把关,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项目标准和要求。建立完善的验收流程和标准,对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各项指标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高规格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各镇人民政府、林场也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2.制度保障:制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项目运行、实施监管、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管理、档案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规范,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提供制度依据。
3.监督保障: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执行,防范廉政风险;县审计局对项目资金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县财政局、林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强过程管控。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含山县林业发展中心 申晓红
政策咨询电话:0555-259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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