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03275704/202405-00077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含政办秘〔2024〕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11 | 名 称: |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4334611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预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索 引 号: |
01003275704/202405-00077 |
| 信息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含政办秘〔2024〕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11 |
| 名 称: |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预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4334611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含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含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根据《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及全市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系列会议精神,结合含山县实际及2024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特征
受区域自然地理、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的影响,含山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等类型。根据最新地质灾害点调查资料,2024年含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6处,省级隐患点5处,县级隐患点1处,其中滑坡2处、崩塌4处。6处隐患点危险等级均为“小型”。
二、防治思路
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和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按照“防大于治,防治结合”思路,严格落实镇(园区)、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切实提高含山县地质灾害防灾能力水平。
三、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2024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报告》,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涝重于旱,东部降水总体偏多;全年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接近常年,总体强度偏强。结合气象和地震等部门预测综合研判,今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较近五年平均水平偏高或接近。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仍然较大。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浅表层土质滑坡、崩塌、坡面泥石流及沟谷泥石流,其中,崩塌主要易发区段为公路边坡,应重点加强对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单位和采矿边坡的评估和监管。
(二)重点防治区域。一是重点镇,含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集中在林头、清溪、铜闸等镇;二是重点路段,主要是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边坡防护等滑坡、崩塌多发地段,需预防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三是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一般紧邻山坡建设,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四是部分开采矿山,主要为遇强降雨或台风暴雨天气,采矿边坡等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五是人为因素,主要为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措施。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全县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镇汛期前须全面检查,制定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安排监测员加强监测,各点责任人及监测人已经核准确定。其中东关中学后山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需要着重防范,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该隐患点位于林头镇东关中学后山,滑坡体后缘标高为123m,前缘标高在27m。滑坡体位于高丘山体斜坡上,主滑方向约为190°~200°,为多个滑坡共同作用影响形成,其中主滑坡位于宿舍楼以北区域,剪出口位于老操场至宿舍楼一线。学校区域主要为表层填土滑动,现状未剪出,前缘宕口边坡为表层土体崩滑。滑坡整体长约510m,前缘宽约320m,前缘及两侧散布大量民房及公共设施。目前该隐患点受威胁区域已完成整体搬迁,滑坡体治理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处于动态监测阶段。其所在地政府及责任单位应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1)继续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预警预报工作,严密监测坡体位移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对危险区域做好防护,竖立警示牌;
(3)雨季加强巡查和监测工作。
四、防灾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按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增强防灾意识。各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依托驻守驻防专业技术队伍、专家团队,利用防灾减灾日、地球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防灾责任人、受威胁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主防范能力,加强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能力。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地质灾害管理法律、法规,普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并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治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三)严格执行制度。各镇、县直相关部门在重点防范期负责安排专人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自然资源、应急、气象、防汛、救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沟通联系,互通情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务必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简要报告,并跟踪事件进展,及时书面报告,对迟报、漏报、误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完善防治网络。各镇负责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上报新发现的不确定地质灾害隐患。同时,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队伍作用,提高群测群防能力。要充分发挥群策群防员、地勘队伍、驻守专家和监测预警设备作用,盯死看牢隐患点、密切防范风险区,紧盯短时强降雨和极端降雨,落实好“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加强隐患排查。各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立足全年防灾,并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研究,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重点区域,增强防御工作的前瞻性。要及时研判累计降雨量和局地短时强降雨带来的影响,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管控,提高“人防+技防”能力,预置地勘专业队伍,加强巡查排查,遇有紧急情况坚决果断组织撤离,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做好强降雨期间的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技术支撑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加强对露天矿山开采宕口等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严防矿山地质灾害发生。各有关单位负责加强对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单位和采矿塌陷区的评估和监管,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督查督办,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1:5万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的应用,落实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措施,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并治理,再规划工程建设。
(六)落实防治经费。县财政安排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专项用于由自然因素造成的部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汛期24小时值班人员补助等。镇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抢险救助、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由责任单位承担。
附件:1.2024年含山县地质灾害次重要防范点(地段)一览表
2.2024年含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一览表
3.关于调整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附件1
2024年含山地质灾害次重要防范点(地段)一览表
|
序号 |
防范灾害类型 |
环境现状 |
次重要防范点(区段) |
防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
1 |
采场边坡崩塌、滑坡 |
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区内的林头-铜闸-清溪一带采场为含山县各类国有、集体、个体矿山集中分布区,区内不少露天采场因高陡坡开采,采场边坡崩塌、滑坡灾害隐患严重;有的边坡岩土体多组交叉裂隙发育,岩石泥化蚀变强烈;有的已出现崩塌、滑坡的前期征兆。 |
含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大王山东段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窑头山水泥用灰岩矿,安徽铁鹏海豹水泥有限公司大青山石灰岩矿、柱山-项家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原安徽省巢湖东关兴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矿山。 |
1.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采矿设计进行开采,限制边坡高度、坡度、防止边坡岩土体塌滑灾害; 2.对已出现的高危边坡,多组交叉裂隙边坡、泥化边坡应进行削坡、降低边坡高度; 3.对出现崩塌、滑坡前期征兆的边坡应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4.汛期加强监测、巡查工作,发现不良征兆,及时撤离人员、设备。 |
林头镇、铜闸镇、清溪镇、仙踪镇等乡镇及其相关矿山企业。 |
|
2 |
排土场矿渣堆滑坡、崩塌、泥石流 |
区内国有、集体、个体矿山长期开采,排放形成的众多矿渣堆,汛期是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隐患点的高发期;部分临近公路、民房、村庄的矿渣堆,汛期在雨水诱发下,易发生崩、滑灾害,对周边公路、村庄、民房农田造成危害。 |
林头-铜闸-清溪一带矿区排土场。 |
1.在排土场、矿渣堆进行剥坡处理; 2.在有可能发生崩塌的部位设立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 3.汛期加强监测工作,发现不良征兆,及时上报并采取防治、避让措施。 |
林头镇、铜闸镇、清溪镇、仙踪镇等乡镇及相关矿山企业。 |
|
3 |
地面变形、塌陷 |
老塌陷区存在地面变形、塌陷的隐患。 |
陶厂镇江老水库一带。 |
1.对出现的塌陷坑应及时进行填土治理; 2.汛期加强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禁止人员进入采空区采矿,种地。 |
陶厂镇及其相关责任单位。 |
|
4 |
丘陵斜坡、公路切坡段岩土体崩塌、滑坡 |
低山丘陵区、地形切割较深,地面高差大,35°以上的斜坡多;山体岩石强风化地段;山区部分公路开挖、切坡后,未支护地段;上述地段岩土体稳定性差,小崩塌时有发生,汛期在山洪冲击下,易发生较大的崩塌、滑坡灾害。 |
含山县太湖山公路切坡地段、苍山公路切坡地段及东关社区等。 |
1.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建立群测群防组织,加强对灾害点的定期监测; 2.对滑坡体出现裂缝的进行填埋压实,防止地表水渗入裂缝中; 3.山体进行封山育林工作; 4.对松动之土体和危岩采取清除或工程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 5.汛期加强巡查工作。 |
县公路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乡镇。 |
|
5 |
岸崩 |
滁河、得胜河、裕溪河、牛屯河等部分河段主要由松散的粉质粘土、粉土构成,流水冲蚀,水位大变幅涨落及在洪水冲击下,土质岸坡易发生岸崩灾害。 |
滁河、得胜河、裕溪河、牛屯河等部分河段。 |
1.加强河道管理,对岸崩易发段进行抛石护岸; 2.近岸区禁采砂; 3.对薄弱地段岸堤进行加固; 4.汛期加强监测工作; 5.加强雨季巡查,发现不良征兆,及时采取措施。 |
县河道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乡镇。 |
附件2
2024年含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一览表
|
序号 |
乡(镇) |
村、组 |
名称 |
灾种 |
责任部门 |
防治建议 |
责任人 |
监测员 |
备注 |
||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姓名 |
联系方式 |
||||||||
|
1 |
铜闸镇 |
G329太湖山段 |
G329太湖山段崩塌 |
崩塌 |
公路中心 |
工程治理 |
熊元刚 |
13505652713 13605650681 |
张红玲徐新海 |
18055576127 |
省级 |
|
2 |
清溪镇 |
苍山山口村 |
山口村崩塌 |
崩塌 |
清溪镇人民政府 |
监测、治理 |
唐大俊 |
18856595566 |
谷仓田谷成道 |
18356367882 18315561325 |
省级 |
|
3 |
陶厂镇 |
司徒刘家村 |
刘家崩塌 |
崩塌 |
陶厂镇人民政府 |
监测、治理 |
谢为宝 |
13705655589 |
司 勇罗 胜 |
13605658765 13485654555 |
省级 |
|
4 |
林头镇 |
东关中学后山 |
东关中学后山滑坡 |
滑坡 |
林头镇人民政府 |
工程治理 |
范明松 |
13605650681 |
汪 健 |
15156828630 |
省级 |
|
5 |
清溪镇 |
X020县道北东侧 |
小庵水库滑坡 |
滑坡 |
清溪镇人民政府 |
监测、治理 |
唐大俊 |
18856595566 |
曾兆刚 |
13156512011 |
省级 |
|
6 |
铜闸镇 |
|
太湖寺崩塌 |
崩塌 |
铜闸镇人民政府 |
监测、治理 |
汪国康 |
18705556611 |
贾 佳 |
15255612134 |
县级 |
附件3
关于调整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刘志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月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 伟 县政府办主任
胡海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孙传秒 县公安局副局长
钟昌青 县发改委主任
左宗宏 县经信局局长
徐双牛 县住建局局长
张 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宫能铭 县水利局局长
黄维秀 县教育局局长
薛 昆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金 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周昌英 县文旅体局局长
梅广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谷胜利 县民政局局长
王 莹 县气象局局长
季发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倪旭东 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袁 洋 环峰镇镇长
杨 杰 林头镇镇长
张受禄 运漕镇镇长
黄岚岚 仙踪镇镇长
张 伟 昭关镇镇长
刘吉荣 清溪镇镇长
方定军 陶厂镇镇长
钱 钰 铜闸镇镇长
许 驰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胡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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