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03276037/202408-00018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交运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4315671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 |
| 政策咨询机关: | 蔡斌 |
索 引 号: |
01003276037/202408-00018 |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 |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交运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 |
| 政策咨询机关: | 蔡斌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4315671 |
2024年8月6日,含山县印发《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自2024年8月6日起实施。为帮助大家更加全面了解该《办法》,现将《办法》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相关政策,促进公交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对公交企业运行成本进行测算,科学制定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公交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1.文件起草阶段:县交运局于2023年6月启动《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计划,于2023年9月形成初稿。
2.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县交运局在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建议和意见反馈情况;2023年10月、11月、2024年3月,县交运局多次通过政务平台向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和交警大队等多个相关单位开展意见征集,并走访公交企业征询意见;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7月13日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面议并提出具体意见。县交运局最终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合理吸纳并修改完善。
3.文件审查阶段:7月16日,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4.会议讨论阶段:7月18日经县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
5.文件印发阶段:8月6日以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印发执行。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建立规范的成本测算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和补偿机制促进城市(乡)公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
2.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公交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我县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
四、主要任务
1.补贴原则。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纳入补贴范围的公交企业。
2.部门职责。县发改委:监管城乡公交票价,适时提出调整建议。
县交运局:规划公交线路,考核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与安全。
县财政局:保障公交财政补贴,管理补贴资金结算。
县审计局:审计公交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合规高效。
县交警大队:配合审核公交规划与安全,确保交通顺畅安全。
3.收入与成本规制指标设定。明确了规制收入和规制成本的构成。
规制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净收入、营业外收入及政府补贴收入四部分构成,其确定依据为上年实际收入与合理预测的未来变化趋势相结合。
公交企业营运成本:涵盖人工费、能耗费、折旧摊销、保养修理、保险费及其他营运成本六大类。
4.公交规制补贴取值。确定公交成本合理值按上限法确定,公交收入合理值按下限法确定;对成本规制增减产生影响的线路增加、车辆报废更新,由县交运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审核批准。
5.预算及考核制度。通过建立约束激励机制,鼓励公交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运营效率。
6.资金结算及审核。县交运局原则上按不超过公交企业上年度审计结果的70%为基准进行资金审核,经县政府审批后拨付。对公交化运营未满三年的公交线路,按实际运营时间年化平均取值;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成本规制遵循“季度预拨、年终结算”原则给予拨付。公交企业存在骗补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
五、创新举措
公交成本规制政策通过政策性亏损补贴、经营绩效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达到对我县公交企业的约束和激励,合理确定公交企业正常运营的成本范围,并据此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充分体现政策性亏损由政府承担、经营性亏损由企业承担原则,能有效划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界限,有利于激励企业加强运营管理,节约成本,减轻政府负担。
六、保障措施
一是对公交企业的成本规制补贴实行“按季预拨、次年结算”,有效减轻了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压力;二是将公交企业运营服务所筹集资金发生的利息支出纳入成本规制范围;三是对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实施绩效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考核奖励。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含山县交通运输局 蔡斌
政策咨询电话:0555-431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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