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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003275704/202311-00011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部门分管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含山县政府办副主任 吕扬波:《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 0555-4325347 关  键 词: 无证明城市 营商环境
政策咨询机关: 吕扬波

索  引 号:

01003275704/202311-00011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部门分管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含山县政府办副主任 吕扬波:《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关  键 词: 无证明城市 营商环境
政策咨询机关: 吕扬波
政策咨询电话: 0555-4325347

[部门分管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含山县政府办副主任 吕扬波:《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124            信息来源: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8-23  16:53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在国家和省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证便民”的背景下,浙江省、山东省等地先后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马鞍山市公安局在公安系统内探索“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获得省领导的高度认可,并要求在马鞍山市进行“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2023年7月,马鞍山成立“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马政办秘〔2023〕81号),要求各县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通过加强数据共享与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压减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尽快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下旬,市政府办印发《马鞍山市“无证明城市”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我县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严格按要求落实具体任务。根据方案要求,8月初,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会同县营商环境办起草了《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县营商环境办于8月10日召集司法局、编办、数据资源局、公安局等单位进行协商,通过部门上报、从政务服务网调取、权力清单比对等方式,初步梳理出我县服务事项证明清单。8月14日,县营商环境办将《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初稿)发放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8月16日报告县政府负责同志并召集相关部门会议再次讨论研究,8月17日,县司法局、县市场局对《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8月18日,《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前,建成“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确保50%以上服务事项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2024年,进一步提质扩面,确保80%以上服务事项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2025年,确保我县本地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基本免提交,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

五、主要内容

一是清理证明事项。对照《含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含山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版)》《含山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含山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按照“两免”“两验”等要求,对全县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证明事项,分模块、分子项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汇总、梳理,形成县级证明事项总、分清单和证明事项、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清单。

二是公示材料清单。对证明材料梳理规范、质量高、清理比较成熟单位的直接取消和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公示。经申报单位报送、工作小组审核、申报单位确认等环节,在网上进行公示,明确直接取消、实行告知承诺事项。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利用“警民通•马上办”系统,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推进更多数据接入,提升系统数据调用核验能力。积极协调有关技术单位参与“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建设,同时对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办理平台系统的相关核验功能,确保能够无缝衔接融入各级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全力打造“含速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精简环节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企业开办“证前指导”、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极简审批等各项便民利企工作举措。积极梳理信息共享需求,推进更多事项“免证办”“不见面审批”。

六、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同时,组建工作专班、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含山县政府办副主任  吕扬波

联系方式:0555-432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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