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003275704/202308-00037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放管服”改革/通知
发布机构: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含政办秘〔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名       称: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4325347 关  键 词: 营商环境
政策咨询机关: 徐建

索  引 号:

01003275704/202308-00037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放管服”改革/通知
发布机构: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含政办秘〔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名       称: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营商环境
政策咨询机关: 徐建
政策咨询电话: 0555-4325347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733            信息来源: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8-18  17:2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8日        

 

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马政办秘〔2023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彻底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凡是能够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证明,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不断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全县基本完成证明事项清理的基础上,推进业务事项标准化和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高频事项电子证照证明全部应用。2023年底前,建成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确保50%以上服务事项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2024年,进一步提质扩面,确保80%以上服务事项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2025年,确保我县本地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基本免提交,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238月底前,全面梳理、清理证明事项,形成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启动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建设工作。9月底前,上线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全面开展工作人员培训。10月底前,部分单位试运行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根据运行情况持续优化。11月底前,涉及部门运行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12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称证明主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的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用于反映客观事实或表明申请人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本方案所称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含山县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四、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1.系统梳理证明事项。各单位认真对照《含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含山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版)》《含山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含山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和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服务事项,对报送的服务事项进行细化,形成本单位证明事项以及需要本单位出具的证明事项完整清单。(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按照两免(即:没有法定依据规定的直接取消,免提交证明;通过个人和企业告知承诺免提交证明)、两验(即:通过数据共享查验和部门核验方式取代证明)等要求,对全县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证明事项,分模块、分子项进行全面梳理。(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公开证明清单。按市要求基本统一证明事项名称、数量、办理方式,并统一电子证明、出具证明的格式。将汇总的县级取消和实施告知承诺的证明材料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平台分批次向社会公开,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数据供需对接。配合省、市完成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对县级各部门数据平台进行摸排,掌握了解各数据平台的层级;加强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工作对接,对清理出的数据需求清单分类开展数据归集,导(录)入平台。(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5.积极推进系统建设。配合市公安局利用警民通马上办系统作为现阶段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并部署至政务服务网络环境。依托省、市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推进更多数据接入,提升系统数据调用核验能力。对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办理平台系统的相关核验功能,确保能够无缝衔接融入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精简环节材料。全力打造“含速办”政务服务品牌,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充分运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结合皖事通办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群众、企业高频事项无证明办理。探索实施关联事项(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等多个关联事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信用体系运用。积极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全面落实信用奖惩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作,做到应查必查应惩必惩。全面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有效的宣传活动,形成诚信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明事项新增、取消或变更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程序作出调整,同时调整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确保证明事项实时更新。开展联合督查问效。通过网上查询、实地走访、模拟办件等形式,对各单位无证明城市改革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再造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材料相关举措完成情况、告知承诺情况进行督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立自助查证核验平台,设立“无证明城市”投诉监督窗口,专门受理办事群众对无证明改革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对保留清单外仍然向申请人索要证明的或应取消未取消的,严肃问责追责。(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督查办、县营商环境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经开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无证明城市建设日常工作。各部门、各镇、经开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确保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互通互认有序推进。

(二)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县无证明城市建设,适时抽调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业务骨干组建专班,对县有关单位证明事项进行梳理,督促各单位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环节材料,加强培训和系统运用,争取早日实现政务服务从减证便民转变为无证利民

(三)严格管理。强化电子证照证明签发、归集、存储和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要求。实施电子证照证明分类分级管理,构建全县统一的身份认证授权体系,保障电子证照证明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强化宣传。常态化开展问需于民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梳理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迫切的办理事项。加大无证明城市建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知晓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含山县“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志远   县长

副组长:裴小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永星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田斌锋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钟昌青   县发改委副主任

黄维秀   县教育局局长

潘学祥   县科技局局长

左宗宏   县经信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谷胜利   县民政局局长

贾昌胜   县司法局局长

乔能彬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赵厚取   县人社局局长

徐双牛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运局局长

季发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宫能铭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县商务局局长

周昌英   县文旅体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仕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梅广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罗为宝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向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锡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撒小东   县医保局局长

蒋学芬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王祥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县税务局局长

许红雨   含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蒋德祥   环峰镇镇长

    林头镇镇长

张受禄   运漕镇镇长

黄岚岚   仙踪镇镇长

    昭关镇镇长

刘吉荣   清溪镇镇长

    陶厂镇镇长

    铜闸镇镇长

钱忠平   含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马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昌胜、蒋学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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