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86442107/202303-00161 信息分类: 办理结果/政务公开/通知
发布机构: 含山县城管局 文       号: 含城管(广)许可〔2021〕5076号
成文日期: 2021-05-31 名       称: 夏雪梅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  键 词: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店招店牌 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01486442107/202303-00161

信息分类: 办理结果/政务公开/通知
发布机构: 含山县城管局
文       号: 含城管(广)许可〔2021〕5076号
成文日期: 2021-05-31
名       称: 夏雪梅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  键 词: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店招店牌 行政许可

夏雪梅行政许可决定书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722            信息来源:  含山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6-02  17:00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含城管(广)许可〔2021〕5076号

 

申请人:夏雪梅

联系人:夏雪梅

联系电话:186****1597

设置地点:昭关大街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含山县店招标牌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本机关经现场勘查后研究决定:

1、同意该店招正面标牌设置,店招标牌设置内容为:“爱家房产”,正面设置店招标牌版面长3.8米,宽为1.9米,厚度不得超过0.5米材质为扣条 PVC。

2、设置许可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设置期间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如发生倒塌、脱落、坠落及拆除未完全等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须依法承担责任。

3、如占用和涉及他人空间、采光、通风等须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方可设置店招标牌。

4、如需延续设置许可时间的,须在设置许可时限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

5、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或含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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