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003275704/202109-00082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通知
发布机构: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含政办秘[2017]8号
成文日期: 2017-03-20 名       称: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003275704/202109-00082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通知
发布机构: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含政办秘[2017]8号
成文日期: 2017-03-20
名       称: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566            信息来源:  含山县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20  10:2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经济园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7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7〕18号)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五公开”为重点,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工作任务

(一)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1.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各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凡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在电子办公系统中将无法流转。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县政府办可按规定予以退文。5月底前,实现电子办公系统“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信息直接推送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各单位按月或季度编入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公开。

2.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年内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凡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文件起草部门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召开讨论会或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凡涉及公众利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议题提出部门要确定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等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3.不断拓展“五公开”内容和范围。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建立并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公开决策草案、依据和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推进执行全方位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民生保障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推进管理全领域公开,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公开晒权,促进减权限权;推进服务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开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强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结果全维度公开,促进各行政机关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

4.加强“五公开”目录建设和信息动态审查。推进县、镇(园区)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部门、本系统“五公开”目录。要认真做好“五公开”信息源头管理,年初组织对本单位制作或获取并保存的“五公开”信息进行源头梳理,11月份组织对未主动公开较为集中的“五公开”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务公开办年底将抽查“五公开”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5.加强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实施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确不产生信息的目录可予隐藏或删除,阶段性产生信息、时间间隔较长的可适时发布说明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内设机构、二级单位等参加的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要做好上级政策及解读信息的转载,凡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及解读信息,镇(园区)要及时转载;发布某个行业的政策及解读信息,涉及的部门应及时转载。转载一般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

6.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发展、民生、扶贫、平安“四大板块”建设,围绕简政放权、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以及财政资金、民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扶贫工作等领域,细化目录标准和内容规范,持续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价格与收费、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减税降费、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整体提升重点领域公开水平。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和时限,建立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并在系统内上级单位的指导监督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推进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全县“445”战略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经济实力更强劲、生态环境更优美、城乡发展更协调、社会生活更和谐的幸福美好含山。进一步加大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公开,重点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会议议决事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工作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和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等情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以公开服务我县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8.全面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程序,畅通网上在线申请和服务窗口现场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做好纸质申请录入,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监管,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投诉和监督电话。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

9.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时间、途径、形式、提纲等,解读材料要内容详实,形式新颖,注重效果。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办按规定可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舆情,分段、多次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主动解疑释惑。要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10.创新解读方式方法。多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

11.丰富完善解读渠道。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微博微信等主要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提升政策信息公开实效。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解读信息传播渠道。探索建立政策吹风会制度,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政策文件,政策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方式,深入阐述回应。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主动以吹风会等适当方式,表明态度,作出回应。

(四)全面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12.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县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网宣、新闻主管部门负责回应内容和方式等指导工作,县政府办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镇(园区)的政务舆情,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镇(园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县政府办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13.加强政务舆情收集和信息共享。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涉及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部门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及时掌握舆情动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

14.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政务舆情发现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应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出席。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工作保障

15.压实公开领导责任。要充分认清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研究推动本单位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及时对外公布。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1日前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在网上公开;年底,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务公开办。

16.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修订和完善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考核分值不少于4分。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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