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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300        信息来源: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16:5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hs.gov.cn/xxgk/)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含山县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含山县华阳东路178号,邮编:238100,电话:0555-4315683,电子邮箱:hssr2954@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项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合理调整工作分工,确保其有时间、有精力完成好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2、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对我局政务公开各目录进行信息维护,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了解相关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单位政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群众关注的工作信息,做到了公开透明。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033条。二是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了政务公开宣传窗口,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公开制度,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进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导。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积极贯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开程序规范公开行为,边学习、边整改、边完善,广泛接受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严格落实对外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信息发布规范、日常更新及时。持续开展错敏词、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信息及时进行删改,保障公开工作成效。切实开展问题整改,针对省、市、县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目前,我局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在线访谈、政务公开栏等多层次、全方位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主动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分管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科作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牵头科室,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统筹调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确定专(兼)职人员1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工,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将 2021年政务公开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工作经费,为政务公开提供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6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条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部分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依然薄弱;二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不够。为此,拟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理念和政务公开意识,明确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文件下载

  • 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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